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腹地陷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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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些夜晚像刀子似的浮上来,一夜接一夜,赤裸、扭曲、带着喘息和唾液的气味,一些压在椅背上,一些蹲在泥地里,一些是在阮意不在的时候他趁着洗衣水还温的时候用手揉出来的。他不敢回忆细节,但身体记得那些光滑、滚烫、粗粝的片段。那些夜里,他不是自己,他是另一个爬在父亲身上的影子,没有脸,也没有名字,只有一根筋似地贴近、缠住、拖下去,像溺水一样反复而耻辱地要一个不该属于他的回应。
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 他莫名其妙想到爹的屁股。像他这样俊秀长相的少年郎的春梦对象居然总是爹的屁股,这事儿还怪吓人的。他干他爹的时候只能看见他爹的上半身,郑乘风下半身的光景他总是看不见,至于姨娘的那些回忆被他强制性移除了,就剩下阮意那天庖丁解牛,将他爹反拧在床头的力气,让郑光明又惊又怕的边缘,莫过于他第一次旁观看见他爹的屁股,又宽敞又挺翘,长得非常妥帖,颤动着,好像热乎乎刚被切下一块的羊肉,在案板上还喘着气。

他爹真是好极了。不是美极了或者色情极了,就是好极了。

不过他忽然就明白了,郑光明在这一刻,突然就想明白了。父亲说那些的好东西都是自己的,不过那是说谎。郑乘风作为他爹,想的是整个郑家,郑光明意识到,如果自己想要他爹,就不能再当他屁股后面的小屁孩了,他得干出点“事儿”了,他不怕,让他残忍到死没人性到死他也不怕。

他会献出自己所有的爱情,只要郑乘风跟他的父性切割。

郑乘风翻了个身,醒了,但没睁眼。

“你多大了。”他哑着嗓子说,像是在问梦。

“你不疼我,就没人疼我了。”郑光明嘟囔着,把下巴抵在他肩胛骨下面,声音黏得像睡前的咒语。

“阮意呢?”

“司令,我在呢。”阮意在床尾轻声说。

“要我出去?”她问。
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 郑光明仰头看她,脸贴着他爹的背,眼神却半明半暗。他直视着阮意,没有点头,也没有说不,只是轻轻眯起了眼,仿佛这点近乎挑衅的暧昧正好盖住了他一整天的无聊和混乱。

阮意没说话,站起身,从桌上拿起那架还没修好的相机。她脚步很轻,动作很慢,像是怕惊动了什么正在自我缠绕的梦。

她走到门边,问:“要不要我帮你们照一张?”

郑光明眯着眼笑了:“照,就这样。”

快门声轻得像一根针掉在灰里,落地无声。

拍完后她把相机抱在怀里,走出屋子。屋外天还没亮透,冷风顺着门缝灌进来,灶上剩下的灰还带点热,她在火边坐了一会儿,开始拆相机后盖。

确实,这是台德国旧货,但是全军上下不是只有蒋恕欧会使,阮意也会。湖南军需里不知道哪年哪月混进来的,皮腔是好的,镜头偏暗,用的还是玻璃底片。她得先把底片拿出来,藏进油纸包里,放进小木盒,再等天亮之后去找那个在县衙做过两年洋人摄影助理的老兵,借他的暗箱和药水。

这要花不少功夫。底片得晒干,显影液和定影粉还不够新鲜,中途还得反复冲洗几次。她知道,这样的光线,这样的胶片,洗出来只怕模糊一片。人影能照出来就不错了,神情就别太指望了。

这件事她没告诉任何人,特别是没有告诉郑乘风。女孩儿背着相机走了,照片是三天后洗出来的。显影的水有点浑,底片边缘有一条模糊的指印,但能看清。

缺陷的边缘有点发绿,画面中最亮的就是郑光明那双眼睛。他只露出半只侧脸,美得像是狐狸,童年那双桃花眼越发摄人心魄,隔着造纸能看破红尘。至于被他紧紧护在怀里的那只巨大的猎物,旁人很难认得出那就是一代军神郑乘风的裸躯。他的半边脸也消失在枕头里,比他亲生儿子显然老了许多,当然也成熟许多,线条坚毅的脸中勾勒出一只剑眉,以及闭合的、下垂的眼睛。
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 令人惊讶的是,在此之后的许多关于郑乘风的传记中、以及那些被传得神乎其神的故事里,几乎没有一个人有幸能够描绘郑乘风睡着的神情。他只是在这一刻睡着了,此后日夜兼程,这只老虎都瞪大了他的眼睛,以确保他们的敌人死无葬身之地。能够目睹他的人不知道该有多么的幸福。

这张照片太漂亮了,也许是因为他们之间贴得很紧。父子俩贴在一起,不是因为亲密,是因为重合,是因为整个房间太小,小到所有人的命运都只能摞在一起,贴着,挤着,折进同一张底片里。

阮意一个人看了照片很久。她没觉得惊讶,也没有觉得羞耻,只是沉默地看下去。像在看一场没有声音的暴力,一种不动手的攻陷。

她看不懂那是什么,但她知道不能让别人看见。她拿铅笔,在背后写了四个字,写得很慢,笔画有点轻:

1922年秋末。行军前夜。

然后,这个谨慎且专注的女人把照片放进缝衣包的夹层里,没藏得太深,但也没留太浅。她知道自己过些年会忘了这张照片放在哪儿,或者根本没有命再去看这张照片了,而更有可能的事,她可能永远不会去翻。

可她就是想把它留住。

像留下一道她从来没问出口的暗示。

炕角有个女兵,十七八岁,和她相仿,但是比她更加削瘦,剪着齐耳短发,脸上一边是火疤,一边是光滑的皮,一只眼睛却黑得通透,像煤块。

女兵一边嚼着干粮一边跟她说话:“你是走了大运啦,换早一天,队伍就撤了。你知道是谁救的你不?”
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 阮意没吭声,她兀自痴迷地抚摸着自己扁平鼓胀的胸部,感觉自己的喉咙里像塞了烟灰,发不出声。

“是郑司令。”那女孩啃了一口干粮,嘴角抹了一下,“你不认识?怪事。我们天水行营蒋齐总司身边的大红人!郑乘风。山东人,剿过匪,杀过人,自己扛着弟兄们走过整条鲁南路,真刀真枪砍出来的硬人。”

她像说神一样说着,语气平淡,眼睛却闪着亮光。

“我们队昨夜追着一起去的,大家都有看到,看到他往庙门口一站,那帮追你的傻蛋们全傻了,手都没敢抬。一个眼神过去,他们就跑了。你没看见,连镇上的都出来看——他们说,那是‘人中枪’,你见他一眼就能跪下。”

阮意捏着棉被,掌心发汗。她脑子里开始慢慢回放那天的事——那双靴子,那件沾了雪的旧军衣,那只伸向她的手,那道低而稳的嗓音。

郑乘风。她在心里念了一遍这个名字,像在舔一颗刚从灰里捡回的糖。

她不知道他会不会记得她。可她记得。蜜蜂永远不记得自己毒刺上沾满的都是谁的花粉,但是那朵羞涩的、奶黄色的小花永远记得,在春日末期那块干涸的土地上有一双透明的翅膀,正如男人宽大的手掌一样轻轻拨开了她的困顿,她的委屈和她的绝望。她再也不是漩涡中的残枝败叶了,她已经与众不同,从此以后,她又有了自己的人生了。

隔天,镇上的直系兵都撤退了,壮丁绝口不提那个大难不死的女孩儿,从此以后也不敢斜眼看她,她于是自己过着年轻寡妇的生活,攒下时间看书和读报,直到阮意十七岁时,段祺瑞从北方匆匆赶来,队伍像富翁的口袋一样鼓鼓胀胀。

军中有人尚且记得。他们每过一个镇子就拉走不少想混口饭吃的壮丁,不过那一年秋天他们的队里来了个小姑娘。胸口和胳膊用白布缠着,绷得紧紧的。军长审问她会些什么,她就会用平淡的语调说自己什么都会。“写报告,缝衣,缮本子,会唱日本童谣,也能背一点史记。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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