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11章 望文生义(1 / 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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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待在格拉德?”杜尔米有些惊讶,“在这儿常住吗?”
“是啊。我觉得这也是个不错的选择。”肯耸耸肩,“他们要是回罗伊岛的话,没了团长,也不知道能不能恢复以前的工作状态。那位老团长的死也真是一场惨剧。
“我看他们在格拉德的演出反响不错,倒不如干脆就留在这儿,指不定就能融入当地了。”
格拉德也是人口众多的大城市,在这儿混口饭吃应该不难。况且,他们还有杜尔米这位临时团长的帮忙,甚至跟格拉德高层混上了一些关系;在这儿待着,可比回罗伊岛有前途多了。
杜尔米并不打算干涉马戏团的选择。他算了算日子,觉得这场宴会过后,他们也是时候继续前行,去往克里斯琴了。
“格拉德。”他不禁感叹说,“总觉得在这里呆了很久,但仔细一想,其实也就那么几天。”
“……我总觉得你在逃避工作,杜尔米。”肯狐疑地说,“你是不是不想去克里斯琴查案子了?是不是觉得这个案子太复杂了?”
“可不许污蔑我,兄弟。”杜尔米气哼哼地说,“我只是有点儿……”
近乡情怯。
他想。
但在阿尔弗雷德治世,他甚至不能说克里斯琴是他的故乡。因为这个治世的利文斯通才是他的故乡。
于是他幽幽一叹,说:“我只是舍不得格拉德的鲜花。”
“那你去买一朵玻璃花,放在行李里头,就当做是格拉德陪你一同前行了。”
玻璃花是格拉德的特产,正是拿玻璃烧制出来的一整朵鲜花,工艺精湛、栩栩如生。甚至有一些玻璃花能够呈现出近乎完美的半透明的颜色,让人不禁感叹工匠的技艺非凡、巧夺天工。
杜尔米觉得肯的这个提议不错。他去找海沃德·诺伊斯问了问,想知道哪里的玻璃花最漂亮。 ↑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