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2章 凶案调查(1 / 3)
埃德加·洛弗尔用力地点了点头,并且自认为十分隐晦地、用一种崇拜的目光望着年长的警探。他刚刚通过警察培训,被分配到利文斯通这位传奇警长的手下工作,并且一来就遭遇了一场谋杀案。
说这话可能不太对得起死者,但他确实迫不及待要参与这场调查了。
朱利安·邓莫尔今年五十岁。他身材高大、气势沉稳,有一双锐利的眼睛。他在利文斯通当了三十年的警探,经历了无数或惊险或诡谲的案子,对任何危险与罪恶都有着极为敏锐的嗅觉。
他身上伤疤累累,那都是过往三十年之中,他与穷凶极恶的罪犯们搏斗留下的痕迹。
毫无疑问,他是一位【奇迹】的信徒;而他的骰子帮了他许多,起码令他在很多危急时刻找寻到一线生机。
庞大的利文斯通,此地吸纳了无数掘金之人、有识之士,也同样吸引来无数罪孽与恶意。警察局与政务署往往通力合作,但也无法彻底解决那些层出不穷的案子。
事实上,此刻利文斯通的其余警探就忙着调查一起失窃案。的确,与谋杀案相比,失窃案听起来就没那么糟糕;可要是一位大贵族丢了东西,那就不一样了。
朱利安·邓莫尔准备今年退休,于是也慢慢退居二线,打算好好培养几个徒弟。以他的资历,他当然是可以从政,但他没这个打算。
结果,其余警探一股脑儿去查那起失窃案,反而这起谋杀案被扔到了朱利安·邓莫尔这里。
而他这个小徒弟,这个年轻的、傻乎乎的埃德加·洛弗尔,还以为这是上头有多重视他们。要是为了前途与出路,他们合该去讨好那位英尼斯家族的大贵族,何苦在这里调查一起无人问津的谋杀案呢?
一名商人的死。
指不定凶手就是路过的一名劫匪,谋财害命,然后就杀人抛尸。这是可能性最大、也是最难查出凶手身份的情况。凶手只需擦干净血迹,然后混入人群,从此就逍遥法外了。
想到这里,朱利安暗自叹了一口气。但是他没有表现出来,而是仍旧平静地带着埃德加走进了停尸间。
十分钟之后,朱利安发觉自己错了两个地方。
第一,死者衣着整齐、表情平静,若不是他胸口有一道血痕,那人们甚至可能以为他只是睡着了。他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遇害的,身上完全没有任何搏斗、挣扎的痕迹,朱利安甚至怀疑他是被人迷晕了之后才中刀而死。 ↑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