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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 去他家照顾闺女—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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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她和宋宴之刚谈时,两人一起逛街,路过一家宠物店时,她求着宋宴之养的,因为她母亲对狗毛过敏,只能养在他家里。

但他有轻微的洁癖,讨厌狗毛,也不是很喜欢宠物。

南夏就亲手给他做了好几天饭菜讨好,因为手艺实在是太烂,他吃不下去了才答应的。

取这个名字,是因为他名字里有个‘之’字——他当时并不同意:“把我当狗呢?不行。”

“你怎么能把它当狗?这明明是我们领养的‘女儿’。”南夏从身后抱住他说。

“想要女儿就自己生。”他说。

“不要,我不管,反正我就要叫它之之!”

其实,叫这个名字,南夏只是想表达对他浓烈的爱意。

宋宴之也是在无可奈何之下,才同意了这个名字。

这个男人是她用了一年才追上的,可两人在一起后才发现,他们都很强势,太争强好胜。

在职场上还都是六亲不认的人。

“别激动了,走,我给你拿吃的。”南夏按了下门边的开关,暖黄色的灯光骤然亮起。

去了它的专属大卧室,从柜子里拿了进口狗粮和各种零食倒在它盆里。

“吃吧,吃完了我带你去楼下溜溜。”

“慢点吃,又没人跟你抢。”

南夏说着,蹲在旁边,一手撑着下巴,一手顺了顺它身上的粉色蓬蓬公主裙,笑问:

“今天的衣服是你自己选的,还是那个狗男人给你选的?”

“他不喜欢粉色呢,居然能忍受看着你穿这么粉,在眼前晃?”

之之爱美,完全是受她的影响,在它刚买回来时,她就买了很多狗狗衣服和饰品,把它打扮成个小公主。

不停夸它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