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节 造型艺术
从摄影样式的角度看,摄影也有几大代表性类型。比如:(1)人物摄影。又称肖像摄影,是通过拍摄人物外貌、神态、动作来表现人物性格特征、思想感情、精神内涵的摄影。人物摄影最高的审美标准是以形传神、形神兼备。(2)风光摄影。是以自然景物和人文景观为拍摄对象的一种摄影类别,其不仅要表现大自然的美,还要表现拍摄者对自然独特的审美感受和情感体验。(3)舞台摄影。指拍摄文艺节目(舞蹈、戏曲、演唱、演奏、杂技等)演出过程中的剧照,另外也包括舞台新闻之类的照片。要求抓造型、抓神态、抓气氛,同时还需拍摄者掌握特定文艺节目的剧目特点以及表演风格。(4)体育摄影。指以表现各种体育运动中竞技者的技术水平、健美身姿和优异成绩为内容的摄影样式。通常需要将被摄对象放置在或惊险、或动情、或幽默的一刻来展示。
如果要概括摄影艺术的审美特征,基本可以从这样几个方面揭示:
(一)纪实性
早在一百多年前摄影刚诞生之初,自然主义摄影家埃默森就说:“摄影具有一种可怕的真实性。”[5]这种“可怕的真实性”就是纪实性,因为摄影这玩意儿离现实太近了,它不仅实用,更是在直面人生。在摄影出现以前,绘画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承担着纪实的使命。与绘画相比,摄影具有双重的瞬间性,它能够瞬间地记录下特定对象的瞬间场面,例如哈德罗·埃杰顿拍摄的《子弹穿过有机玻璃时的冲击波》。这就意味着我们能以光速真正地留住对象世界的图像——而在日常生活中,我们无法做到这一点。
摄影艺术的纪实性,首先表现在它运用科学技术手段,能够逼真精确地将被摄对象再现出来,从而使得摄影作品具有客观性、真实性。其次,这种纪实性还表现在,它必须对客观物质进行现场拍摄,而不能像绘画那样通过历时性来表现所观察到的瞬间情景。最后,价值零度也是摄影纪实性的基本要求。比如亨利·布列松的“名人”系列,甚至包括普利策新闻摄影奖的“非洲儿童”(图3-10)、《migrant mother》等作品,冷峻、客观是照片的直观立场,至于看照片的人“读”出其中的人文倾向云云,那只能说是摄影纪实性所产生的效果和力量。
图3-10 普利策新闻摄影奖获奖作品
(二)艺术性
摄影是纪实性和艺术性的统一,前者是后者的基础,后者是前者的升华。如果把摄影仅仅理解为对视觉经验的记录、匡正或补充,这还不足以说明摄影的艺术性。摄影艺术是视觉的艺术,摄影作品使用视觉语言给观众以美感享受,并唤起人们的联想、想象和共鸣。
首先,摄影师需融入主观情绪。摄影依据真实物象,通过镜头瞬间的选择和暗室技术的处理达到某种表达的目的,但必须输入摄影者的主观理解和情感认知,以此来作为艺术所必需的创造性品格。其次,摄影的过程是艺术形象的构造过程。摄影师应熟练掌握摄影的语言和技巧,运用光线、影调和画面构图三种造型手段。光线是造型的最基本元素,摄影时需要考虑用光的光度、光型、光位、光质、光比、光色等。影调是黑白照片上所表现出来的明暗层次,摄影时需要通过形块的深浅处理达到景与境的统一,从而打动观众的内心情感。画面构图就是取景,一幅照片总是由主体、空白、前景、背景、陪体五部分组成。其中,主体是画面的中心;空白能突出主体,组织画面秩序,还能达到“计白当黑”的艺术效果;前景可以展示空间感和透视感,使画面达到均衡,可以渲染时间、季节和地方特色;背景能够丰富摄影作品的主题内涵,使形式美与内容美和谐统一;陪体是主体的装饰和美化,是摄影艺术必不可缺少的要素。总之,画面构图能将以上五个部分按表达主题的需要,恰当组合,使之形成一个和谐的艺术整体。
(三)技术性
值得强调的是,摄影艺术不仅是纪实的、艺术的,也是实用的、技术的,是技术性最强的一门艺术。
首先,自达盖尔的“银版摄影术”开始,从湿版到干版,从黑白到彩色,从银盐到数字,每一次技术上的革新都为摄影家的创作带来了便利和变革。一架小小的照相机,是几何光学、物理光学、机械技术、电子技术和数字技术等高科技的结晶。数字摄影时代的到来,更使摄影艺术的发展对现代科技的依赖愈发强烈。其次,熟练掌握相机、胶卷、晒箱、放大机等设备的使用是摄影师必备的技能。摄影技术一方面提供再现现实的手段;另一方面也提供改变现实的手段。比如拍摄姿势的选择,不光是出于稳定性的考虑,更重要的是最佳取景的需要。摄影曝光的多少,往往影响潜影的形成,而快门则能留下物体的动感。要想使作品具有形式美,必须掌握取景的要诀。要使拍摄的内容能够“凝结”,必须掌握暗室冲洗技术。事实上,不少艺术性很强的照片正是暗室技术处理的结果。单从影调来说,强反差拷贝片可以产生版画式黑白效果,色盲片可以产生浮雕般的质感,而中途曝光则可以在物象周围形成鲜明的轮廓线。正是因为技术性因素的存在,使得摄影作品能够很好地留住现实的瞬间,也给了“瞬间”一种艺术性的呈现形式。
欣赏一幅经典摄影作品——卡什的《丘吉尔》(图3-11)。
图3-11 卡什:《丘吉尔》
试想:如果一幅摄影作品不仅有优美的形式,而且还能够传达出深刻的思想内容,那么它必定是垂史的。《丘吉尔》就是这样一件作品。
《丘吉尔》是加拿大摄影大师卡什的代表作,拍摄于1941年12月30日。当时正是二次世界大战紧张进行的时候,英国首相丘吉尔专程来加拿大与美国总统会晤。因丘吉尔在外事活动中彬彬有礼,以至于卡什没能捕捉到有价值、有意义的镜头。眼看第二天丘吉尔就要离开加拿大,卡什心急如焚。为体现丘吉尔这一铁腕政治家狮子般的强硬形象,卡什只能见缝插针。当他看到丘吉尔叼着雪茄从加拿大众议院的一个房间走出时,忽然灵机一动,竟趁其不备,突然上前将他嘴上的雪茄扔在了地上。莫名其妙的丘吉尔勃然大怒,双眉紧锁,两眼放光,面部表情十分愤怒。就是在此当口,卡什为我们留下了一个永恒的瞬间。
卡什的人物摄影拍摄方法主要是根据现场环境和机遇,《丘吉尔》正是这一方法的完美实践。作品中的丘吉尔一手叉腰,一手握杖,这种富有动感的手势和姿态,传达出人物愤怒的情绪,使人物显得十分威严而不可侵犯——这正是作品传达出来的精神实质。整幅照片以浓重的黑色为基调,以低调来处理明暗,给人一种庄重、严肃的氛围压力。
《丘吉尔》出来后,曾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多次印制,发行量高达百万张以上,并且先后被许多国家印制成邮票。此时的丘吉尔,已经完全脱离了雪茄被突然拿掉的生活事实,在特定年代里被附加上了浓郁的政治内涵。其愤怒的面庞,迸火的眼光,凛凛的气势,在读者眼中已经定格为战时英国的精神象征,同时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整个反法西斯同盟的象征。
四、书法艺术
书法艺术是在研究汉字书写规则的基础上,以汉字为表现对象,以毛笔等为主要表现工具,以汉字的用笔、结字、章法等元素来造型;并借之表现作者性格气质、审美趣味和生命律动的中国传统艺术。
中国的书法,最早和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交流唇齿相依,并且还有“书画同源”的历史。不过到今天,人们已经很少用毛笔来写字,用毛笔、钢笔、粉笔书写被认为是一种纯观赏性的“艺术”。回顾中国书法艺术史,今日之书法先后经历了由古文大篆到小篆,由篆而隶,再到楷、行、草的发展过程,并亦由此形成了较为稳定的“六体”样式。其中:(1)大篆和小篆合为篆书。“大篆”指的是先秦的甲骨文、金文、石鼓文等;“小篆”则由春秋战国时代的秦国文字演变而来。与大篆相比,小篆具有字形修长、纯净简约的字形特征,加之字体结构简约固定,所以小篆书体的章法布局便更能形成纵横成行的有序性。(2)隶书。其名源于东汉,既是汉字演变的一个转折点,也使中国的书法艺术步入一个新的境界。隶书结体扁平、工整、精巧;到东汉时,撇、捺等点画美化为向上挑起,轻重顿挫富有变化,颇具艺术美,风格也趋多样化。(3)楷书。又名“正楷”、“真书”、“正书”,从隶书演变而来,更趋简化,字形由扁改方,笔画中简省了汉隶的波势,横平竖直。楷书的产生,紧扣汉隶的规矩法度,而追求形体美的进一步发展。楷书盛行于六朝,至唐代出现了繁荣局面。东晋王羲之,被誉为“书圣”。而中唐有颜真卿,以“颜筋”之大气创新;晚唐有柳公权,又以“柳骨”媲美于前贤。(4)草书。系为书写便捷而产生的一种书体,始于汉初,其特点是:存字之梗概,损隶之规矩,纵任奔逸,赴速急就。草书先后有早期草书、“章草”和“今草”三大阶段,字形和笔势是逐次放纵。到了唐代,今草又发展起张旭、怀素这样“狂草”、“大草”的极端。(5)行书。称呼始于西晋卫恒的《四体绝书》,无法却有体,最大特点是用连笔和省笔,却不用或少用草化符号,较多地保留了正体字的可识性结构,从而达到既能简易快速书写又能通俗易懂的实用目的。此外,行书具有粘连它体的特点,如王羲之、王献之父子、颜真卿、苏东坡、黄庭坚、赵孟頫等人,都是既擅楷书又长行书的大家。
中国书法由用笔、结构、章法、墨法四要素构成:(1)所谓“用笔”,指行笔的方式、方法及其产生的效果。包括笔法、笔力、笔势、笔意等技巧;笔法如起收、轻重、方圆、露藏、提按、转折等,笔力、笔势和笔意随书者当时的情状而生。古人云,“用笔为上”,说明用笔在书法基本构成中的关键作用。米芾说:“蔡京不能笔,蔡卞得笔而乏逸韵,蔡襄‘勒’字,沈迈‘排’字,黄庭坚‘描’字,苏轼‘画’字。”(《墨庄漫录》)意在强调用笔的力感,要有“气”、“骨”。(2)“结构”即汉字书写的点画安排与形式布置,又称“结字”、“结体”或“间架”。汉字是方块字,其笔划有长短、粗细、俯仰之分,偏旁又有宽窄、高低、侧正之别;而结字、结体的生动美妙,全在于正、欹的辩证统一。所谓欹不失正、正能含欹,例如偃仰相背、挪让避就、参差穿插、呼应连贯之类。欧阳询《结字三十六法》讲“排叠”,要求“疏密停匀,不可或阔或狭”;讲“避就”,要求“避密就疏,避险就易,避远就近,欲其彼此映带得宜”,无不体现出朴素辩证的睿智。古代书家在结字、结体上倡导“无法”,如郑板桥作书不循旧法,颜真卿的楷书曾被米芾讥为变乱古法。(3)“章法”又称“布白”,指对全篇之字间、行间、题款、钤印、天地等要素的整体布局之法。章法有大小之分,但终归于整体考量。是故明代张绅《法书通释》有云:“古人写字正如作文有字法,有章法,有篇法,终篇结构首尾呼应。故云:一点成一字之规,一字乃终篇之主。”换言之,一幅好的书法作品,必定是点画之间,顾盼呼应;字与字之间,随势瞻顾;行与行之间,递相映带;而字书与题款、钤印之间,乃至装裱之形制等等,无不是文质相契、大气呵成。(4)“墨法”,顾名思义,指用墨的外在变化和内在趣味。墨法与运笔、书体均关系密切,但也有自身之讲究。用墨之法,无外乎浓、淡、疏、密呈映之间。如浓墨,墨道浓黑,书写时行笔实而沉,墨不浮,能入纸,具有凝重、沉稳、神采外耀的效果;颜真卿、苏轼都喜用浓墨。再如淡墨,其介乎黑白色之间,呈灰色调,有一种萧疏、淡雅的意趣,书家董其昌等人就善用淡墨。
书法是“线条的艺术”。浸润着民族文化精神的中国书法是中国人奉献给世界艺术史的奇迹。“书法提供给了中国人民以基本的美学,中国人民就是通过书法才学会线条和形体的基本概念的。因此,如果不懂得中国书法及其艺术灵感,就无法谈论中国的艺术。……在书法上,也许只有在书法上,我们才能够看到中国人艺术心灵的极致。”[6]不仅如此,20世纪西方现代主义思潮、流派竞相在中国书法艺术中汲取营养,因为书法中的“抽象主义”特质、“极简”风格以及“抽象表现主义”的乐舞精神,深深契合了“波洛克们”追求自由解放的审美现代性的诉求。概括书法艺术的审美特征,自然可以从造型性、抽象性、表现性这三个方面来揭示:
(一)造型性
中国书法可以说是造型艺术的典范。这是因为,书法以汉字为基础,而“世界各国的文字要算我们中国字为最美术的。别国的字,大都用字母拼合成,长短大小,很不整齐。只有我们中国的字,个个一样大小,天生成是美术的”[7]。并且,“中国字,是象形的。有象形的基础,这一点就有艺术性。”[8]
书法艺术的造型性体现为两个方面:一是线条,二是组合。其中,一方面,线条是构成汉字书法的基本元素。线条具有组合结构、切割空间,使平面呈现不同构图形式和空间形式的作用。在线条构成作品中,线条的穿行、截止、融合、方向、速度、聚散、疏密、轻重等丰富变化,都会体现书者对图形结构和空间层次的不同追求,这正是书法造型性的充分体现。另一方面,尽管线条很重要,但书法语言要取得气韵生动、形神兼备的审美效果,线条间的组合便不容忽视。判断线条的组合美标准有二:一是和谐,即一定要在整体美的需要下考虑粗细、长短到什么程度为合适;二是统一中有变化,生动、节奏、韵律等无不与变化有关。汉字的笔画不过十几种,甚至有几个笔画还是类似或重复的,但就是这些可数的笔画,却成为中国书法艺术几千年发展取之不尽、用之不竭的“原材料”——这都是对“变化”原理的运用结果。中国书法的变化是多样的;特别是行、草,其长短、粗细、疏密、开合、奇正、方圆、向背、纵横、浓淡、燥润、中锋和侧锋等,变化多端。同时,看似抽象的点划组合起来却是有辩证规律的,“通过结构的疏密、点画的轻重、行笔的缓急,表现作者对形象的情感,发抒自己的意境”[9]。
(二)抽象性
书法的抽象性肇端于汉字的抽象性。汉字“六书”以象形为基础,开始是按“以己度物”的心理方式,“仰观俯察”、“观物取象”以造字;后来发展到会意、形声,造字方式也逐渐抽象化,大多数汉字是对客观事物高度概括和浓缩的结果。
书法艺术的抽象性主要体现在情感和意趣上。孙过庭在《书谱》中说:“王羲之写《乐毅》则情多怫郁,书《画赞》则意涉瑰奇,《黄庭经》则怡怿虚无,《太师箴》又纵横争折。暨乎兰亭兴集,思逸神超;私门诫誓,情拘志惨。所谓涉乐方笑,言哀已叹。”书法家心境不同,其所写的作品也就不同。中国书法,历来有“书者,心之迹”的说法,优秀的书法作品能够“达性情”、“形哀乐”、“发精神”、“提志意”的作用。这是因为书法的浓淡挥洒、纵横驰骋与作者的情感情趣是同构的。张旭的草书,笔走龙蛇,不仅显示了当时作者沉入创作状态中的亢奋情感,同时也透露出一种内在人格的外射。郑板桥的书法抑扬顿挫,不仅表明其超脱飘逸的性格特质,更昭示了他蔑视权贵的傲骨。书家往往通过书法,来将自身的精神实质外化,在笔法中表现笔意,在具象中体现抽象。苏轼在《论书》中提到:“书必有神、气、骨、肉、血,五者阙一,不成为书也。”所谓“神”即神采、精神;“气”即气韵;“骨”即框架、结构;“肉”即线条的粗细、厚薄;“血”即墨色。凡此五点,均与书者的情感、意趣密切相关。书法的表现形式是符号化了的线条,所以在书法创作环节都需要有高度的抽象思维,从而使本来没有生命的线条生命化,将“对象的人格化”。
(三)表现性
从书法创作的实质来看,书法是主观与客观生命精神的凝结。书法艺术中,感性的笔墨语言是经过了心灵化的,而心灵深处的情愫与理想也通过情感化的线条体现出来,这就使得书法创作成为“心灵的现实化”与“现实的心灵化”的互动。古人讲“笔情墨性”,就是将书法看做是有意寄托的表现性的产物。其中,表情是的首务,同时也是书法艺术的最高标准。韩愈《送高闲上人序》写到张旭以书抒情的情景时说:“往时张旭善草书,不治他技。喜怒、窘穷、忧悲、愉佚、怨恨、思慕、酣醉、无聊、不平,有动于心,必于草书焉发之。”[10]
而从书法客体的角度来看,书法艺术不仅可以体现情性,而且特别需要有主体情性熔铸其中。书法是线条的艺术,线条的不同形态(如肥瘦、轻重、方圆等)、结体的不同建构(如向背、让就、疏密、欹正等),以及不同的行间布白之类,都能寄情寓性,传达出不同的情感。至于不同的书体,也都可以显示不同的情性。孙过庭《书谱》曰:“虽篆、隶、草、章,工用多变,济成厥美,各有攸宜。篆尚婉而通,隶欲精而密,草贵流而畅,章务检而便,然后凛之以风神,温之以妍润,鼓之以枯劲,和之以闲雅。故可达其情性,形其哀乐。”由此观之,书法作品实际是书者审美体验和精神因素的凝结和灌注,它构成书写的审美导向和动因;加之书者特有的书写技艺,这就使得书法成为了书者展示情思、性格的心路旅程。
下面,我们以“天下第一行书”——王羲之的《兰亭集序》(图3-12)为例,赏析一番书法艺术的无穷韵味。
图3-12 王羲之:《兰亭集序》(局部)
王羲之(303—361),东晋书法家,字逸少,原籍琅琊(今属山东临沂),居会稽山阴(浙江绍兴),官至右军将军、会稽内史,人称“王右军”。王羲之十二岁时,经父亲传授笔法论,“语以大纲,即有所悟”。后从著名女书法家卫夫人学习书法;以后又渡江北游,历览名山,博采众长,草书师张芝,正书法钟繇。观摩学习,“兼撮众法,备成一家”,终于达到了“贵越群品,古今莫二”的高度。王羲之的最大成就在增损古法,变汉魏质朴书风为笔法精致、美轮美奂的书体。其草书浓纤折中,正书势巧形密,行书遒劲自然,总之是把汉字书写从实用引入一种注重技法、讲究情趣的境界。实际上这正是书法艺术的觉醒,标志着书法家不仅发现书法美,而且能表现书法美。
东晋永和九年三月初三,会稽山阴的兰亭,王羲之同谢安等四十一人举行“修楔”之礼,并饮酒作诗。应众友之要求,王羲之为大家的诗集写序。当时他正酒酣意足,于是凝神运气,乘兴写下了这篇情文并茂的不朽名作。从整体上看,《兰亭集序》的美是一种浑成的美。其每个字放在哪里都不温不火,恰到好处:长短肥瘦,疏密大小,欹侧俯仰,参差错落,一点都改变不得,一点都移动不得。匠心独运又不留一点斧凿痕迹,平淡中透着奇崛,刚健中包含着婀娜。具体而言,《兰亭集序》的美还是一种细部之美。如其妍媚劲健的用笔美,流贯于每一细部。略剖其横画,则有露锋横、带锋横、垂头横、下挑横、上挑横、并列横等,随手应变;其竖画,则或悬针,或作玉筋,或坠露,或斜竖,或弧竖,或带钩,或曲头,或双杈出锋,或并列,各尽其妙;其点,有斜点、出锋点、曲头点、平点、长点、带钩点、左右点、上下点、两点水、三点水、横三点、带右点等等;其撇,有斜撇、直撇、短撇、平撇、长曲撇、弧撇、回锋撇、带钩撇、曲头撇、并列撇等等;其挑,或短或长;其折,有横折、竖折、斜折;其捺,有斜捺、平捺、回锋捺、带钩捺、长点捺、隼尾捺等;其钩,则有竖钩、竖弯钩、斜钩、横钩、右弯钩、圆曲钩、横折钩、左平钩、回锋减钩,如此等等。无论横、竖、点、撇、挑、折、捺、钩,真可谓极尽用笔之妙。全贴三百二十四字,每一字都被王羲之创造出一个生命的形象,有筋骨血肉完足的丰驱,且赋予各自的秉性、精神和风仪:或坐,或卧,或行,或走,或舞,或歌,尺幅之内,众相毕现。此外,王羲之智慧富足之处,不仅表现在异字异构,而且更突出地表现在重字的别构上。序中有二十多个“之”字,无一雷同,各具独特的风韵。至于“事”、“为”、“以”、“所”、“欣”、“仰”、“其”、“畅”、“不”、“今”、“揽”、“怀”、“兴”、“后”等重字,无不别出心裁,自成妙构。
通观王羲之书法的特点,主要是平和自然、遒美健秀,体现出魏晋名士风流倜傥、卓尔不群的俊逸之气。后世也因此誉其谓“书圣”,并盛赞《兰亭集序》“飘若浮云,矫如惊龙”,无愧乎“神品”和“天下第一行书”。
[1] 转引自李宏:《阿尔贝蒂〈论绘画〉中的艺术思想》,载《美苑》,2010(5)。
[2] “三远”法是中国山水画创作所特有的散点透视法,指在一幅画中,可以通过不同的透视角度,来表现景物的“高远”、“深远”、“平远”。提出者郭熙在其著名的画论著作《林泉高致》中表述道:“山有三远:自山下而仰山巅谓之高远;自山前而窥山后谓之深远;自近山而望远山谓之平远。”
[3] 空气透视法是透视法的一种,为达·芬奇创造。表现为借助空气对视觉产生的阻隔作用,物体距离越远,形象就描绘得越模糊;或一定距离后物体偏蓝,越远越偏色越重。突出特点是产生形的虚实变化、色调的深浅变化、形的繁简变化等艺术效果。这种色彩现象也可以归到色彩透视法中去。晚期哥特式风格的祭坛画,常用这种方法加深画面的真实性。中国画中所谓“远人无目,近水无波”,部分原因正是在此。
[4] [德]黑格尔:《美学》,第三卷上册,朱光潜译,267页,北京,商务印书馆,1979。
[5] 转引自林路:《跳出镜头的局限——文化现象与摄影方式漫谈》,98页,北京,中国工人出版社,2000。
[6] 林语堂:《吾国与吾民》,载《中国人》,257页,杭州,浙江人民出版社,1988。
[7] 丰子恺:《书法略说》,载《丰子恺文集》,112页,杭州,浙江文艺出版社,1990。
[8] 宗白华:《中国书法艺术的性质》,载《艺境》,89页,北京,北京大学出版社,1997。
[9] 宗白华:《中国书法里的美学思想》,见《宗白华全集》,334页,合肥,安徽教育出版社,1994。
[10] 上海书画出版社编:《历代书法论文选》,291页,上海,上海书画出版社,1979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