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章
前两年丁思敏和江玲曾经跟着丁建华去汕头玩儿过一次,那次是组局的是丁建华的两个生意场朋友,在一处私人山庄里,邀请了七八家人一起度假。
虽然在生意场上,没几个干净的,但很多时候却又不知道为什么默认存在着一条规矩,那就是有些场合,为了表面德行好看,只带正房和正房子女。
但表面只在有光的白天,暗地里的勾当一样不减。
到山庄的前两天都没什么,后来大概是第四天还是第五天的夜里,丁思敏和母亲江玲就撞见了某一桩。
当天的晚餐男人们在一幢水上餐厅,理由当然是要谈大事,女人孩子们在另一幢傍湖的餐厅,不必受烟酒的毒害。
用过晚饭,又聊了许久的天,丁思敏和江玲外出散步,夜深时,亲眼看到一个曾经带着妻子儿女来他们家拜过年的“掰掰”,一身酒气,搂着两个年轻女孩子,往山庄里的温泉的方向过去,其中一个好像校服都没脱。
当时的社会风气其实还很乱,虽然在96禁-枪和97刑-法实行后,已经不断改善,大案恶案逐年减少,但社会秩序还远不到十分稳定的地步,当时的粤省废除掉收容-遣送制度不过年余,到哪里都还需要暂住证,敲头党飞车党砍手党,黑黄毒依旧暗中横行,这两个女孩子不是服务员,但是谁找来的,谁安排进来的,怎么安排进来的,安排进来做什么,不言而喻。
而这个“掰掰”是这次旅行里比较有地位的一个,并且妻子也在山庄里,他的老婆孩子刚和她们母女一起吃过晚饭。
当时丁思敏惊得差点叫出声,而江玲也是十分震惊,但震惊过后,却千叮咛万嘱咐,让丁思敏千万不要说出去半个字,就当没有看见。
丁思敏当时有点生气,更不解母亲的选择,因为那个“掰掰”的妻子,她叫阿姨的女人,对她们母女很不错,这次来度假村送了她们很多国外买回来的礼物,和江玲也很聊得来,甚至约了之后带着孩子一起去旅行,可是发现了这样的事,江玲却要隐瞒。
况且在她的印象里,这个“掰掰”和妻子和自己的爸妈完全不一样,丁建华和江玲是外人都看得出来的貌合神离,可这对夫妻却很恩爱,如果是一起吃饭,夹菜舀汤,变着法地互相夸赞,感情好得不得了,好到让人看一眼都牙酸肉麻。
这次这个“掰掰”是喝得烂醉了,脚步都不稳了,万一是糊涂了呢,又万一是像电视剧里那样,被坏人做了局呢。
江玲苦笑:“敏敏,你不懂,如果男人真有什么,当老婆的绝对不会不知道,别人家的事,不要管,你管不了,别人也不想要你管。”
而第二天,几家人要去钓鱼,丁思敏看着那个“掰掰”的老婆笑容大方地道歉,说实在不好意思,老公昨天晚上喝多了,一直在房间里睡觉,现在都还没醒,他们家就不去了,她得回去,怕老公醒了没人照顾。
丁思敏当场差点把眼珠子瞪出来,胃里翻江倒海。
后来没多久,听说那个“掰掰”因为涉黑、开设赌场等一系列罪名,被判了死刑,枪决,没收全部财产,家也散了,老婆带着孩子都走了,不知道是去了外省还是移民海外。